公开事项名称:关于转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收费〔2014〕722号 主办单位:收费管理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5-00003 成文日期:2014年05月04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8日 失效时间:
关于转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发改收费〔2014〕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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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点击查看)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