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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省制造业大数据应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60个省级大数据领域创新平台的批复

时间:2017-05-24 12:25 来源:00000078

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你们报来的河南省大数据领域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组建方案)及有关材料收悉。第三方咨询机构评估和社会公示,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制造业大数据应用产业技术研究院60个大数据领域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组建方案

二、尚未完成实体组建的大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须按照组建方案在正式批复1年内完成实体组建工作。

三、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抓紧组织建设单位落实资金、土地等相关条件,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按完成建设任务。

四、有关平台建设的投资管理、环保、规划等事项,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平台建成后,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我委。

五、请各主管部门在每年3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平台上年度运行情况报告。我适时组织开展平台运行评价工作,对评价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附件:2017年河南省大数据领域创新平台汇总

 

                                  2017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