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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加快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专项工作方案

时间:2018-06-15 09:41 来源:

为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转型发展攻坚的主阵地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建立以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为基础的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着力推进以智能制造为引领的“三大改造”,着力实施以营商环境优化为保障的精准招商,着力加强以产业生态完善为支撑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带动全省转型发展攻坚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产业集聚区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载体功能进一步完善,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长贡献率保持在90%左右。

质量效益。智能制造普及率大幅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2万元/人·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利润总额力争突破3000亿元,新增从业人员20万人以上。

集群培育。全省形成6个以上千亿级新兴制造业集群,省辖市域形成20个左右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

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45%左右,R&D经费支出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左右。

绿色发展。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以上,污水、固废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

1.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推动各地建立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体系,4月底完成一星级及以上产业集聚区企业2017年度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将企业分为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鼓励提升的B类企业、倒逼转型的C类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评价范围扩展到全部产业集聚区或全部制造企业。

2.实行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将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推送至省、市相关部门,各部门依据评价结果,从各类试点示范和财政资金项目申报,用地、用能、用水、排污总量、融资保障以及资源要素价格等方面,对A、B、C三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

3.推进低效资产盘活和“腾笼换鸟”。结合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深入排查产业集聚区停产半停产企业、停建缓建项目和低端落后产能,逐一制定处置方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通过租赁、重组、回购、二次招商等方式实施“腾笼换鸟”,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闲置的厂房、设备、土地等资产盘活任务。建立产业集聚区土地动态监管机制,分类明确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成等低效土地处置办法,加快闲置土地再开发。

(二)以智能制造引领三大改造

1.大力推进智能制造。落实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若干政策,以综合评价确定的A类企业和B类企业为重点,开展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智能车间建设、智能工厂建设、企业上云等行动,建立智能化改造项目库,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加快实施,培育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与工业互联网平台或行业云平台企业合作,整体推进区内企业上云并实施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园区。

2.加快绿色化改造。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和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实施重点污染物治污减排、能源梯级利用、能源系统优化等工程,培育创建30家左右绿色工厂。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做好污泥处理处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建设资源共享、废物处理公共平台,完成一批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培育创建3家以上绿色园区。

3.推动大规模技术改造发布《河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导向。完善综合性奖补政策,采取承诺制等方式简化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滚动推进万户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争取产业集聚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40%左右。

(三)大力推进精准招商

1.创新招商模式。支持各地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的精准招商政策,采取代建厂房及厂区基础设施、代购生产设备、配套提供员工公寓、给予房租和物流补贴等措施,吸引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轻资产“拎包入住”。推行股权招商、并购招商等“资本+招商”新模式,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引进一批重大项目。举办豫商回归专题招商活动,吸引豫籍人才返乡投资创业,鼓励国家返乡创业试点县(市)的产业集聚区以区中园方式,规划建设特色制造返乡创业示范园。鼓励开展园区共建招商,通过“飞地经济”、股权合作等方式,定向承接产业转移。

2.开展专题招商。依托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豫港澳投资贸易洽谈会、两岸(河南)智能装备对接等重大活动,组织各地围绕重点攻坚产业和集聚区主导产业,针对性开展对接招商。市县结合千亿级、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开展2次以上主要领导带队的专题招商活动。

3.强化招商项目落地。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完善落实重大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推广首席服务员、专班服务、微信服务群等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将产业集聚区招商项目纳入转型发展项目库,定期开展服务督导,按月通报项目谋划和实施情况,重点推进600个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重大项目,争取全年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

(四)提升产业集群综合优势

1.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结合转型发展攻坚和“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重点依托中原城市群大都市区内和四个主要发展轴带沿线的产业集聚区,引导优势企业和高端要素集聚,加快培育一批特色优势突出的地标性产业集群。依托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河南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以大数据、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产业集聚区,以区中园方式布局建设新兴产业园区。支持二星级以上产业集聚区明确1个重点培育的新兴制造业,纳入主导产业考核评价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域产业集聚区重点围绕资源、市场和省辖市域产业链,着力培育专精产业集群。

2.加快集聚创新引领型资源。加速省级研发创新平台布局,力争新增200家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研发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省级研发创新平台晋升为国家级。制定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政策,加快郑州信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洛阳光启尖端技术研究院等建设,力争再引进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各地制定更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加大创新型人才团队引进力度,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外专千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加快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双创综合体等载体平台建设,新增100家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型孵化载体和50家左右专业化众创空间,争创5家以上国家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3.加强生产性服务业配套。在产业集聚区开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外包、服务外包等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规划建设,上半年完成第二批布局,集聚资金、技术、信息、物流、人才等要素,完善提升产业生态系统。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在产业集聚区结合主导产业,布局一批跨境电商产业园,加快推动EWTO(电子世界贸易组织)核心功能集聚区建设。加快智能通讯终端、电光源产品、成套空分设备、煤矿用防爆电器等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新建5家以上省级质检中心。

4. 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发展。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统筹推进产业集聚区路网、骨干电网、通信网络、集中供热热源及配套管网等项目建设,在10个左右产业集聚区开展窄带物联网建设试点。推动开封、洛阳、济源等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内和其他区域二星级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聚区,优化内部生产、生活、商务、生态等功能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和新业态新模式集聚发展,推动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打造一批产城融合示范园区。

(五)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在产业集聚区率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妥”,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各部门、各市县行政审批系统融合,实现产业集聚区投资项目全部在线并联审批。简化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全面实行新版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广区域评价”“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等创新举措。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2.创优投融资服务。推动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出台金融支持产业集聚区的工作方案,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加强贷款、发债、结算、外汇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各类资金,推动产业集聚区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省级产业基金加快项目投放,支持各地设立相关基金或子基金,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3.加强用地用工保障。在产业集聚区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土地。鼓励通过优质后备资源开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途径,优先解决产业集聚区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指标。实施产业集聚区用工培训计划,依托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以企业职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人群为重点,灵活采取定向、定岗、订单等方式,完成培训150万人次以上。举办产业集聚区专场人才招聘会,组织企业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六)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1. 实施企业成长促进行动。落实《河南省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1820号),完善促进企业成长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机制,分类建立重点培育清单,推动一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并入驻产业集聚区、一批小微企业新升为规上企业、一批企业新晋为上市或挂牌公司、一批省(境)外市场经营主体在产业集聚区新设为独立法人机构,促进产业集聚区企业群体壮大、能级提升和活力迸发。

2.探索新型管理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探索管委会+公司”“园区+创投等开发运营模式,设立或引进与行政管理机构分离的投资开发公司或创业投资基金,统筹负责产业集聚区或其部分园区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鼓励通过市场化选聘等方式,探索建立管委会与投资开发公司或创业投资基金之间的干部交流任职机制。

三、组织实施

省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各产业集聚区要细化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或计划,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组织年度考核评价。

附件: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序号

专项工作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统筹协调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

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统计局、安全监管局、通信管理局、编办、省政府金融办、省电力公司

建立健全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

1

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

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

2

实行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

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电力公司

3

推进低效资产盘活和“腾笼换鸟”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商务厅

以智能制造引领“三大改造”

1

大力推进智能制造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2

加快绿色化改造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

3

推动大规模技术改造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大力推进精准招商

1

创新招商模式

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2

开展专题招商

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3

强化招商项目落地

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提升产业集群综合优势

1

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2

加快集聚创新引领型资源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

加强生产性服务业配套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质监局

4

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1

深化“放管服”改革

省发展改革委

省有关部门

2

创优投融资服务

省政府金融办、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

3

加强用地用工保障

省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农业厅

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1

实施企业成长促进行动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

2

探索新型管理模式

省发展改革委

省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