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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01 11:45 来源: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全省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1日

  2019年全省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深入推进转型发展攻坚,聚焦突破重点攻坚任务,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瞄准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目标,围绕深入推进“三大改造”、省定重点产业转型、产业集聚区提效三项任务,聚焦实施智能制造引领、重点技术攻坚、传统产业提质、新兴产业培育四个行动,突出在抓好一批重大项目、一批骨干企业、一批产业园区上落地见效,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重点产业转型发展攻坚向纵深突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10%以上和20%左右,以智能车间为主导的智能制造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重大项目建设和优质企业培育明显提速,技改投资占全省工业投资比重超过25%,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全面展开。

  二、深入推进三项任务

  (一)“三大改造”。以产业高端化、技术尖端化、质量顶端化为目标,纵深推进智能化改造提效扩面、绿色化改造提标示范、技术改造提速升级。

  1.智能化改造。健全观摩考评机制,开展系列专题培训,组织“专家诊断服务进千企”活动,为1000家以上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500家企业出具个性化诊断报告,推动各地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启动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绿色化改造。加强绿色园区管理,制定绿色工厂管理办法,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活动,新建30家绿色工厂和3家绿色园区,培育20家企业(产品)进入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和国家节能技术装备、“能效之星”产品目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3.技术改造。持续实施“十百千万”技改提速工程,深入开展“质量标杆进企业”活动,引导全省5500家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创建30个省级“质量标杆”。坚持“一企一策一档”分类推进,完成60%以上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启动一批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就地改造或转型转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

  (二)省定重点产业转型。完善“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持续实施12个省定重点产业转型发展专项方案。

  1.制造业。加强高端装备产品、特色优势新材料开发与推广应用,完善落实首台套、首批次支持政策,推动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2个百分点以上、新型材料业占原材料工业比重达到20%以上。强化市场牵引、龙头带动、集群配套和价值提升,扩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业务规模,推动电子信息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5个百分点左右。加快推进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加强针对特定人群的差异化产品开发,持续提升绿色食品覆盖率。持续推进烟草业优结构、促营销、育品牌、抓创新和白酒企业重组、品牌重塑、营销模式重建,推动省产一类、二类烟市场份额分别达到14%和30%以上,省产白酒在省内市场份额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中烟河南公司、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烟草专卖局)

  2.服务业。制定全省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实施方案,突出抓好多式联运和冷链、快递、电商、航空等物流网络建设,争创国家首批物流降本增效试点省。实施旅游转型发展五大提升工程,培育文旅消费新热点,实现旅游总收入增长15%左右。持续推进健康养老“十百千”示范工程,制定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新建1000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旅游厅、交通运输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邮政管理局)

  3.其他产业。持续扩大高效种养业“四优”规模,增加优质中高端农产品供给,争取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3%。深入实施建筑企业改革、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市场环境优化等攻坚计划,力争建筑业总产值增长8%以上。推动青电入豫等外引工程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持续优化省内煤电、煤炭产能结构,力争煤炭消费占比降至70%以内,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5%。(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三)产业集聚区提效。突出以特色、亩产、生态论英雄,制定实施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亩均产出提高、集群培育提速、绿色发展提升和智能化改造、体制机制改革等“三提”“两改”为重点,全面推进二次创业。

  1.提高亩均产出。推动全部产业集聚区5月中旬前完成2018年度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健全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引导企业提档升级。对停产半停产企业、停建缓建项目和闲置存量土地,实行动态监管,逐一制定整改处置方案,加快实现腾笼换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2.提速集群培育。推动各产业集聚区谋划实施一批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提升和质量品牌建设,支持以区中园方式布局建设创新孵化园、大学科技园等平台,增强主导产业集群竞争优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提升绿色发展。实施一批产业集聚区水生态修复、海绵化改造和绿化建设项目,完善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管网、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和垃圾收储运体系,推动我省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和汾渭平原城市产业集聚区加快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4.建设智能化示范园区。推动首批14家备选产业集聚区加快智能制造综合服务系统建设、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和中小企业上云,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总结推广,筛选确定第二批备选产业集聚区并启动创建工作,力争建成10家左右示范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5.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选择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开展人事薪酬制度、市场化管理运营等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办理、区域统一评估等改革。修订发布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编办、省统计局、自然资源厅)

  三、聚焦实施四个行动

  (一)智能制造引领行动。深入落实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若干政策,推进智能制造由试点示范向多点突破、点面联动转变。

  1.推进智能制造示范扩面提速。加强省市联动,建立省市两级示范项目清单,加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的筛选和培育力度,力争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开展省级示范评估评价,全年新建100个智能车间、50个智能工厂,打造30个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示范应用1万台以上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坚持综合平台、行业平台双路突破,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自主或与平台服务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合作,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建设,全年培育1—2个综合性平台、5—8个行业平台。开展工业APP创新大赛,在装备制造、食品、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发一批面向特定应用场景的工业APP。(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加快推动“企业上云”。开展第二批“企业上云”服务商遴选工作,加强“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企业上云”深度行活动,推动1万家工业企业、带动3万家中小企业上云。(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重点技术攻坚行动。以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为突破口,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分级启动“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加快补齐创新短板。

  1.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培育机制,制定出台考核评估办法,加快已确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建设,重点围绕新兴产业开展第三批培育单位遴选,争取建成3—5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

  2.持续推动“四个一批”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以及创新龙头企业提升引领、“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等工程,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700家以上、科技小巨人100家,新培养引进中原学者及以上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新增10家以上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7—8家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推动设立中德智能产业研究院。(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人才办、工业和信息化厅)

  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探索重大创新需求面向国内外揭榜攻关,组织企业揭榜转化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探索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三)传统产业提质行动。以市县为主体,深入实施钢铁、铝工业、水泥、传统煤化工、煤电等5个传统产业转型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减量、延链、提质发展。

  1.倒逼低效落后装置淘汰。以产能减量和装备利用率提升为导向,将钢铁、焦化、水泥、合成氨、甲醇等行业低效落后生产装置列入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目录,实行最严格的重污染天气管控,黄色及以上预警情况下实施最大程度停限产。加快拆除已实施置换的钢铁装备,全年退出低效电解铝产能40万吨。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2.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实施钢铁、焦化、电解铝、铝用碳素、水泥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2019年底前,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烧结(球团)工序、焦化企业、电解铝及铝用碳素企业、水泥企业熟料生产工序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化工企业全面完成VOCs治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3.提升骨干企业竞争力。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传统煤化工等行业骨干企业实施装备大型化、企业智能化、产品高端化升级改造,提升铝精深加工、现代精细煤化工园区建设水平,构建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推进4家合成氨骨干企业制定实施示范基地布局建设方案。鼓励安阳城区民营钢铁企业开展实质性战略重组。(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加快煤电优化升级。推进30万千瓦煤电机组供热提升改造、6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综合节能改造,协调推动郑州主城区煤电清零和洛阳主城区煤电基本清零,全年淘汰改造落后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电机组150万千瓦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四)新兴产业培育行动。实施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等10个新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分产业建立专班推进机制,以市级为主、省级统筹扶持,突出抓好事关全局的重点事项,推动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1.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建设新型显示产业园,加快引进一批品牌智能手机、4K/8K高清液晶电视、车载显示终端、VR/AR终端等重大项目,推进第5代TFT—LCD面板项目尽早落地。(责任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2.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加快建设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国家远程医疗中心、河南省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和河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智慧医院、智慧医药供应链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

  3.环保装备和服务。布局建设5个左右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搭建全省环保服务业信息平台,开展环保装备和服务产业发展供需对接等活动。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拓宽环保装备和服务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加快在建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推动在豫整车企业通过引进中高档新能源新车型等措施提升产能利用率。完善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开展氢燃料公交示范运营。启动建设郑州航空港智能网联汽车试验示范基地。争取国家级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批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5.尼龙新材料。完成中国尼龙城总体规划编制,利用2019年国际橡塑展等平台开展宣传推介和专题招商,加快尼龙印染产业园、特种尼龙产业园建设。推动与东华大学合作共建尼龙新材料河南研究院。(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商务厅)

  6.智能装备。推动郑州、洛阳、新乡和许昌完成智能装备核心区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加快8个智能装备特色专业园区建设,举办两岸(河南)智能装备高峰论坛。实施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培育10个、示范应用20个以上标志性首台套智能装备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7.智能传感器。完成中国(郑州)智能传感谷建设规划编制。举办第二届世界传感器大会,推动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联盟河南分联盟与国内外行业机构或企业对接,引入关键核心技术及重点项目。加快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建设,筹建国家气体传感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8.汽车电子。举办汽车电子产业链产销对接活动,推动省内汽车电子企业纳入整车企业配套供应链体系。围绕整车企业配套需求,积极与国内外汽车电子重点企业对接招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9.5G产业。编制5G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加快推进5G规模组网和试商用。深化5G远程医疗、车联网、自动驾驶、无人机等应用试点示范,在冷链食品、特色装备、新型材料等领域开展基于5G技术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试点。组建5G产业联盟,积极申办国家级5G创新应用大赛。(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10.新一代人工智能。支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布局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加快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和高端研发机构。启动海康威视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开展智慧物流、智慧校园、智慧健康养老、智慧社区等应用试点示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突出抓好“三个一批”

  (一)抓好一批重大项目。完善建立动态调整的转型发展项目库,分类别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构建市为主体、省级统筹的联动机制,加大项目谋划、储备、招商和推进力度。

  1.突出抓先进制造业项目。分批建立总投资5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清单,按季度进行滚动调整,争取累计实施项目达到1000个左右,其中,省级重点抓好一批5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优先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市县分别抓好10—50亿元、10亿元以下重大项目。滚动完善“三大改造”项目库,重点抓好投资2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和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月调度并通报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2.谋划实施新兴产业项目。围绕10个新兴产业,从重大产业基地、重大技术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重大应用场景等方面,分别建立重点项目清单,省市联动推进实施,省级主要抓好10个左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标志性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3.全力推进精准招商。各重点产业牵头部门会同优势市县,围绕提升产业链水平和产业集群竞争优势,制定实施年度重点招商计划。聚焦10个新兴产业,创新应用基金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赴发达地区开展向国内外知名产业基金或投资机构集中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二)抓好一批骨干企业。分地区、分行业建立骨干企业清单,强化企业服务,完善政策支持,培育发展更多优质企业。

  1.制定实施转型升级头雁企业培育计划。以转型引领、业态先进、项目支撑、成长性好等为标准,以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大型制造业企业、已经达到或未来三年有望达到50亿元以上高成长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建立头雁企业培育清单,研究制定针对性支持政策和可量化、可考核的企业绩效评估办法,实行年度动态调整,推动尽快做强做大,更好发挥转型发展攻坚的“头雁效应”。(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企业。分产业建立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培育清单,完善统计监测,强化服务协调,根据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围绕10个新兴产业发展,加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以及知名孵化器、加速器、创投、风投等专业机构对接,积极引进设立一批区域总部、研发应用中心或初创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科技厅、统计局)

  (三)抓好一批产业园区。依托产业集聚区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因地制宜布局建设具有专业功能的区中园,培育形成引领型产业载体。

  1.选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完善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分别从亩均产出、集群培育、研发创新、绿色发展、智能化改造、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选择若干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产业集聚区,适当加大资源要素配置和政策支持力度,推进成为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样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2.开展高端产业园布局。围绕10个新兴产业发展,分产业建立重点园区清单,推动各园区加大对新兴产业企业和项目的政策支持,促进形成集群发展态势。推动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聚焦产业链高端环节和新兴产业领域,规划建设高端产业区中园,精准谋划引进1—2个龙头型企业和一批配套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3.加快服务业专业园区建设。推动省服务业专业园区以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业新兴业态为重点,加快壮大市场主体和产业规模,完善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五、组织实施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转型发展攻坚年度工作方案,落实转型发展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省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或推进计划,加强督促指导和组织落实。省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重点工作推进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