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和项目建设水平,实现驻马店市高质量跨越发展。根据《驻马店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办法》〔驻政办(2018)2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观摩的原则。
全市产业集聚区项目观摩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观摩项目的选择要新,应突出新兴战略产业、龙头带动、培育集群和主导产业项目。
二、观摩点评对象、内容。
(一)观摩对象:驿城区、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新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市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观摩内容:
产业集聚区内的重点项目观摩:一是新上项目实质性开工(只拉围墙而无形象工程的不列入观摩);二是投产项目(投产后从未观摩过);三是项目与主导产业、产业集群发展关联情况;四是项目的投资强度、组织管理等情况;五是新上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六是竣工投产项目生产和整体效益情况。
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只参与观摩、不评比,重点观摩服务业项目。
三、观摩点评组织方式、参加人员及程序。
1、组织方式:观摩点评按1个组进行,由市委、市政府两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大项目配合组织实施。
2.参加人员: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市政府班子成员,各县区(党工)委书记、县区长(管委会主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监察委、发改委、大项目办、财政局、统计局、科技局、工信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3、组织程序: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进行现场观摩。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对产业集聚区和各县区重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观摩。各县区在第一个观摩点,进行总体情况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第二阶段进行打分排序。观摩结束后,集中对县区的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实名打分评价,分别按市级领导,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部门(A、B、C票)进行实名打分排序,评价采取百分制(市级领导占40%、县区领导占30%、市直部门领导占30%)。不按观摩要求安排项目和路线的扣2分,手续不全的扣1分,达不到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扣1分。
第三阶段召开观摩点评会议。现场观摩结束后,召开全市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观摩点评总结会议,由市领导对观摩情况进行点评,宣布观摩打分排名名次。
四、表彰与惩罚。
1、对在观摩中排在前三名的县区,县区主要负责人作大会典型经验介绍;
2、对观摩排名最后一名的县区,县区主要负责人作大会表态发言。
五、有关要求。
(一)观摩项目选择上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把关,手续要完备,做到依法合规。
(二)要充分发挥观摩活动导向性作用,交流经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创新发展、提升水平。
(三)观摩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观摩现场,不准组织欢迎仪式、悬挂欢迎横幅、标语、彩旗等形式化工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