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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做好2019年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能源〔2019〕249号 主办单位:电力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8日 失效时间:

关于做好2019年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能源〔2019〕249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年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

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华润、华晨电力河南(分)公司,省投资集团,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结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88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9122要求,为加快推进煤电行业节能综合升级改造,促进煤电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煤电节能改造计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煤电机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是电力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质量效益的重要举措。结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和发电公司报送的年度改造计划,2019年,全省计划完成18台总规模841万千瓦煤电机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附表),改造后供电煤耗达到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煤电机组节能综合升级改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省电力公司要结合改造计划优化运行方式,合理安排机组停机改造,各发电企业要做好节能改造的资金、人力、物力保障,确保按期完成节能改造目标任务。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发电公司要及时跟踪辖区内煤电节能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要将本季度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进展情况报告我委,年底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电节能改造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服务,对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工作措施有力、节能效果显著的发电企业,将在次年年度基础电量计划中予以适当支持,在节能减排标杆引领行动评比活动中予以适当加分,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发电企业,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相关发电企业参与节能减排标杆引领行动评比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煤电节能综合升级改造计划表


                                                                              2019年4月18日


上网-2019年煤电节能改造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