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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与56个“一带一路”国家签署了双边林业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 2019-07-26 08:00

  7月22日至24日,“一带一路”亚太区域林业合作研讨会在内蒙古赤峰举行,与会代表围绕亚太区域森林恢复和森林可持续管理合作现状、经验、未来发展和实现途径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介绍,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我国已与56个“一带一路”国家签署了双边林业合作协议,加强与各国的林业政策对话和合作。

  会上,亚太森林组织发布了《“一带一路”增绿行动计划》,提出将从实地示范项目、区域政策对话、务实能力建设、区域信息共享等方面继续推动合作,促进亚太区域林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彭有冬在开幕式上表示,生态保护与修复国际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积极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合作,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并深化伙伴关系,推动林业政策对话与交流,打造区域林业合作平台。

  彭有冬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发展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奋斗目标,实施了一系列重点生态工程,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大规模开展退耕还林,保护、修复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加强荒漠化防治,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拯救和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彭有冬指出,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推动构建“一带一路”亚太林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与有关经济体和国际组织在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对气候变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及经贸合作、人文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并一如既往地支持亚太森林组织,推动务实合作,分享中国林业经验、技术和最佳实践,支持周边经济体加强能力建设,共同为实现APEC悉尼林业目标和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更加美丽的地球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亚太森林组织董事会主席赵树丛表示,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亚太区域各经济体积极践行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成为减缓全球森林资源下降趋势的主要力量。在此过程中,林业国际合作起到了交流信息、更新知识、提供技术、提高能力、完善政策、攻取资金、促进发展等诸多作用,区域合作已经成为区域林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会议指出,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我国已与56个“一带一路”国家签署了双边林业合作协议,加强与各国的林业政策对话和合作。利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和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等,与有关国家在森林生态保护与修复、荒漠化综合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边境森林草原防火等领域开展合作,分享中国经验和技术,支持“一带一路”国家生态环境改善。与有关国家签署了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的合作备忘录,严厉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促进合法林产品贸易。为包括“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106个发展中国家培训林业管理与技术人员约3000多人次,推动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等成果的落实。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展林业投资合作,近200个大中型投资合作项目为东道国提供3万多个就业岗位,有效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初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