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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60条惠台政策 为台胞提供与河南居民同等待遇

发布时间 : 2018-11-01 02:24

  10月30日,记者从省台办获悉,日前,省台办、省发改委联合发布了《河南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了60条惠台政策措施,明确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豫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河南居民同等待遇。

  “《实施意见》以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为根本,是河南版的惠台措施。”省台办主任赵宏宇表示,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台办、省发改委会同38个相关部门单位立足河南实际,提出了60条惠台政策措施,主要涉及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四个方面。

  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方面有33条具体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河南企业同等待遇和发展机遇,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三区一群”国家战略平台建设,支持台湾优势产业向我省转移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台资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省级创新平台等。

  深化豫台文化交流方面有6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台湾同胞参与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对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放宽台湾影视和图书等市场准入限制等。

  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面有1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使用居住证注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账号,向台湾同胞开放134项职业资格考试,为台湾同胞取得从业资格和在河南应聘提供更多便利等。

  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方面有8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明确在豫台湾同胞在教育、医疗、劳动和住房保障、参政议政等方面享受平等权利,鼓励台湾同胞加入专业性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大陆基层工作等。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单位,不断加强政策落实,研究制定更多惠台政策举措,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不断增进两岸同胞的亲情和福祉,让河南成为台胞实现梦想的热土。”赵宏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