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发布时间 : 2019-06-14 23:22

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19年6月14日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今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为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一、调整完善美丽乡村项目资金管理

  为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郑州市财政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美丽乡村项目摸底调研的基础上,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修订现行资金管理办法,下发《关于调整郑州市美丽乡村试点村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集中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二、落实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

  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在6县(市)选取68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政资金乡村振兴投入情况专题调研,在摸清全市农业农村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关于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投入情况的调研报告》,服务领导决策。

  三、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维护试点

  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在6县(市)选取11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维护试点工作,用于解决农村最急需、群众最期盼、受益最直接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问题,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水平。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专题调研,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情况、后期管护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摸底,对行业主管部门拟安排的项目进行梳理,重点扶持基础设施较差的村,将项目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相结合,探索解决后期运营管护资金来源,以期实现1+1>2的效果。同时将重点跟踪项目与扶持集体经济项目配合实施情况,指导完善下年度试点扶持政策。

  四、构建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体系

  认真履行财政服务乡村振兴职能,积极献言献策,认真研究各类征求意见稿,并结合全市财政工作实际,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6项重要政策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结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新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资金碎片化,坚决杜绝各类“撒胡椒面”项目。加强农业项目的论证、筛选和后期绩效评价,确保计划实施的项目符合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完善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适合由县级实施的项目,由市级财政主体投入,调整为县级具体实施、市级适当补助。

  五、研究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牵头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拟定工作,结合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情况,以涉农资金整合为抓手,充分调动县级财政投入乡村振兴积极性。同时强化绩效评价因素,建立起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多管齐下,实现“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涉农资金管理新路子;行业主管部门从项目管理全面转向任务管理,形成从“要到钱”到“用好钱”的新思路;基层手里有粮心里不慌,有效调动县级加大投入乡村振兴力度,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安全、高效的资金保障。

  下一步,郑州市将以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为重点,整合现有和即将出台的各类政策,在做好2019年度各类农业项目工作基础上,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为指导,继续论证、筛选符合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所需的支农项目,着手谋划2020—2022年财政中期规划,推动全市各项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