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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企业境外投资管理新政 促进国际产能合作

发布时间 : 2019-07-30 17:01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南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将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境外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支持企业创新境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2014年,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将境外投资管理方式由逐项核准改为备案为主、核准为辅。

  与“老办法”相比,此次印发的“新办法”突出“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便利企业境外投资。突出省级层面管理特点,重点对投资金额3亿美元以下的非敏感项目备案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取消了省辖市发改部门初审、转报环节。由投资主体通过全国统一的境外投资管理服务网络系统,直接向省发改委提交材料,在网上即可实现备案全部手续,最快可7个工作日内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手续,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让企业好办事、少跑腿。

  为加强项目属地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投资主体通过网络系统提交项目备案表时,需同时将项目情况通过网络或其他形式告知所在地发改部门。省发改委也由原先的“批而不管”或“备而不管”,变为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并引入项目完成情况报告、重大不利情况报告、重大事项问询和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对境外投资的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