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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工业大学44号学生公寓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社会〔2019〕633号 主办单位:社会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失效时间:

关于河南工业大学44号学生公寓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社会〔2019〕633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工业大学44号学生公寓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工业大学

教育厅《关于河南工业大学新建44号学生公寓项目审核意见》(教发规[2019]6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完善办学设施,同意河南工业大学新建44号学生公寓项目2019-410172-83-02-050028)。

项目单位为河南工业大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郑州市高新区河南工业大学莲花街校区内

三、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你校实际,44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53220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886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18283万元。

五、招标方案:依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河南工业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函》(郑国土资函[2018]3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郑高规选字第410100201200007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1016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河南工业大学44号学生公寓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投资

估算

(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53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309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12919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1650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155

设 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905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重要材料含在建筑工程中。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