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启用“双替代”取暖大数据平台的通知
文号:无 主办单位:电力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失效时间:
关于启用“双替代”取暖大数据平台的通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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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启用“双替代”取暖大数据平台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03号)要求,我委委托省电力公司开发全省“双替代”取暖大数据平台和APP。目前,大数据平台和APP中用户录入功能已开发完毕,为动态实时掌握“双替代”供暖工作进度,确保供暖期来临前“双替代”用户享受“打包交易”等优惠政策,请各单位迅速组织安装使用,并开展“双替代”用户台账录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人负责。“双替代”取暖大数据平台将持续服务我省“双替代”工作,为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委要高度重视,明确平台数据专职管理人员和审核人员。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于10月28日前将专职管理人员姓名、电话、职务报送至我委。
二、抓紧台账录入。各地发改委要抓紧组织当地电力、燃气及设备安装企业相关人员按照公共邮箱附件3、4格式要求,准确完整统计 “双替代”用户用电(气)户号、采暖类型和替代设备等信息,通过登陆网站和安卓移动端(见附件1、2)将2017年以来“双替代”供暖用户和“禁煤区”内已自行购买取暖设备的存量取暖用户导入、录入(批量导入模板见附件3、4)大数据系统。录入人员用户账号需经审核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专职录入人员拿到账户后,务必第一时间登陆平台修改密码,确保账户安全。专职审核人员要及时审核录入的“双替代”用户台账,严格核对建档立卡信息,确保“双替代”用户信息和佐证材料相匹配,杜绝出现虚假信息。
三、确保信息保密。大数据监管平台、APP汇集全省“双替代”用户基础信息、项目等数据,要控制安装范围,只能专职管理、审核、录入人员安装。各级审核和录入账号仅能对本地区用户进行查看和维护(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另行通知),查看和录入数据时,要防止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严禁无关人员下载用户数据。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熟悉软件的运用,我委决定近期将会组织培训,培训事宜另行通知。本次“双替代”录入信息将作为供暖期清洁取暖优惠政策执行依据,请各地发改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11月15日前完成“双替代”用户录入工作。录入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省级平台管理人员或技术支持人员。
(附件1-4请到公共邮箱自行下载)
公共下载邮箱:hnsdlcgg@163.com
密 码:dlc1160
省级平台管理人员:王宏昆
平台技术支持人员:牛 彪
田 凯
邮 箱:hnsddm@126.com
附件:1.“双替代”清洁供暖大数据监控平台网页版操作手册
2.“双替代”清洁供暖大数据监控平台APP版操作说明
3.“电代煤”清洁供暖大数据平台用户台账批量导入模板
4.“气代煤”清洁供暖大数据平台用户台账批量导入模板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1:双替代清洁供暖大数据监控平台网页版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