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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出台配套政策及有关问题的建议

时间:2019-09-20 16:42 来源:本站原创

  对省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78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出台 配套政策及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您从企业角度出发提出的建议,对于缓解传统工业企业运营之困、降低经营成本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省传统工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阵痛期,省委省政府对企业转型发展高度重视,您提出的三条建议也是我们正在研究并加快推进落实的。

  关于传统工业企业转型发展政策。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转型发展攻坚的决策部署,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在资金支持方面,制定印发了《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豫政办〔2017〕71号)和《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豫政办〔2018〕23号),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实施绿色化、智能化和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将改造项目的后补助比例由8%提高到30%。在融资支持方面,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在强化信贷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加强融资担保等方面明确了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并提出将符合产业、纳税、环保、科技、就业等标准的工业企业纳入金融支持“白名单”,在利率、期限、金融产品、抵押担保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今年,省政府将启动实施头雁企业培育计划,在项目审批、用地需求、能源保障、融资支持等方面出台针对性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领域引领性企业发展。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完善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推动政策真正惠及广大企业。

  关于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我国电价管理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省及省以上电网销售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确定。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近年来国家取消了政府定价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并要求各省清理自行出台的优惠价格,严禁针对特定企业、某个区域企业或某一行业企业出台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15年实行全省范围内的同网同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目前销售侧高峰、谷段电价分别为平段的1.57、0.5倍。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后,我省多数企业调整了生产工艺时序,充分利用低谷段电价,降低了用电成本,但也造成一些连续性生产企业用电成本有所上升。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近年来我省不断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2018年交易规模达到1000亿千瓦时,参与交易用户节省用电成本超过50亿元,同时通过降低目录电价直接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支出33.68亿元。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我们将持续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和基本电价政策,支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特别是对生产连续平稳用电的工业用户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关于大工业用户直供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气价,由基准门站气价、省内短输价格、配气价格等构成。其中,基准门站气价由国家定价,省内短输由省定价,配气与销售气价由市县定价。由于缺乏天然气资源,加之远离气源地,我省天然气门站价格高于多数省份,特别是随着“煤改气”等使用绿色清洁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天然气供需呈偏紧状态,销售价格上涨压力较大。为降低企业用气成本,2015年以来我省对用气大户推行了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协商定价、市场招标采购等政策,推动工业用气大户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商谈、到交易中心直接开展购气交易,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我委《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豫发改法规〔2019〕271号)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相关政策实施,积极支持大工业用户直接与上游气源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调地方对大工业用户开展天然气直供,同时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购销差价的监管,促进工业企业降低用气成本。

  感谢您对我省工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