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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深入开展“信豫融”应用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财金〔2019〕808号 主办单位: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失效时间:

关于深入开展“信豫融”应用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

豫发改财金〔2019〕808号

关于深入开展“信豫融”应用服务

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各银保监分局(含济源监管组),人民银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郑州分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原银行、郑州银行,郑州辖区各村镇银行,各相关保险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49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豫政办〔20188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系列具体部署,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使守信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就深入开展“信豫融”综合信用服务和应用创新,支持金融机构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信豫融”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探索创新信用应用,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国家发改委联合银保监会把“信易贷”作为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和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推进“信易贷”落地见效,创新实施“信豫融”应用服务项目。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体系(以下简称“信豫融”)建设加快推进,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与金融机构实现信用信息、产品及服务共享共用,探索创新信用融资新模式。开展“信豫融”应用服务,有利于加强金融服务供给,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全省信用建设水平和金融服务效率双提升。各地各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信豫融”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实现“信用有价”切实落地。

二、扎实推进“信豫融”重点任务落实

(一)建设完善 “信豫融”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体系支持各地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信豫融”平台线上运行系统,加快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支持地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要求,选择合适方式与省属国有企业建设的“信豫融”平台(以下简称“省信豫融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服务协同的对接合作机制,及时开通完善区域平台网站栏目及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依托“信豫融”平台创新开展集银企对接、信用评价、融资服务、风险监控等功能于一体、彰显地方特色的“信豫融”应用服务。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及示范创建申报城市要率先建成运行本地“信豫融”应用服务平台(系统),积极探索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力争20201月底前全省统一的“信豫融”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体系建成运行。

(二)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查询机制。各地要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不动产、环保、交通运输、水电气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与融资相关的信用信息,加强自动采集和实时更新,及时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地应依法依规与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大数据企业归集共享市场信用信息,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信豫融”平台自主申报与融资密切相关的信用信息。要明确信用信息共享查询范围,“信豫融”平台可根据有关信息共享协议将可公开信息推送给金融机构使用与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互联共享。“信豫融”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应当依法依规并按照公益性原则开展。研究制定信用报告格式规范,建立信用报告授权查询制度,规范查询办理流程,未经授权严禁查询信用报告。

(三)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围绕“信豫融”应用服务,构建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定期推送给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鼓励征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使用“信豫融”综合信用信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

(四)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豫融”产品和服务。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应推动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租赁、保理、小贷等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信豫融”平台,创新开发“信豫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豫融”模式的推广力度,2020年底实现上线金融机构50家、登记注册企业突破2万家。鼓励金融机构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为立足点,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比例。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五)鼓励开展“信豫融”综合信用服务合作。推动省内综合信用服务试点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大数据企业及银行、保险、保理、担保、小贷、供应链金融等金融机构成立“信豫融”服务联盟,依托“信豫融”平台开展信用大数据挖掘与深加工,构建从数据采集、信用评价到交易撮合、风险监控等全流程、一站式信贷风控系统,探索设立企业信用融资顾问制度,为金融机构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信用产品和服务,打通银企融资对接“最后一公里”,实现“信豫融”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签约、线上用信、线上还款。建立“信豫融”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探索开展线上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效率。

(六)创新“信豫融”违约风险处置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依托金融科技建立线上可强制执行公证机制,加快债务纠纷解决速度。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对失信债务人实施跨地域、跨部门的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制度,保护主体合法权益,激发主体守信意愿,营造信用融资优良环境。

七)鼓励制定出台“信豫融”支持政策。金融监管部门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信豫融”平台向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和办理贴现;对支持“信豫融”效果明显的金融机构,在宏观审慎评估结构性参数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各地设立由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信豫融”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弥补金融机构在开展“信豫融”过程中,由于企业债务违约等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鼓励各地将小微贷、科技贷、创业贷、惠农贷等政策金融产品统一纳入“信豫融”平台,通过综合信用服务支撑政策扶持资金申请、发放、使用等全流程风险管理,并整合相关领域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为“信豫融”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风险缓释措施。

(八)加强“信豫融”管理考核激励。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信豫融”统计报送制度。金融机构应按月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金融监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定期共享统计数据。建立“信豫融”工作专项评价机制,金融机构评价结果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政府评价结果纳入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省发展改革委、省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将加强工作督导、考核和通报,有序推进“信豫融”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省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牵头建立“信豫融”工作协调推动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对“信豫融”平台建设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省内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扩大“信豫融”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和信用获得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完善数据接口服务功能,为“信豫融”平台提供数据应用服务支撑。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制定“信豫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及时总结上报探索实践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树立一批“信豫融”示范银行和试点城市,并推荐至国家发改委、银保监会入选全国信易贷示范银行和先进典型。

(二)保障数据安全“信豫融”平台、金融机构与数据来源部门签订信息保密协议,规范信息共享共用范围和方式,明确信息保密义务和责任。加强数据共享传输技术保障,提升“信豫融”平台和金融机构数据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三)维护主体权益。除依法依规可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外,数据来源部门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应当获得企业或个人授权后方可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数据传输和接收单位应当建立系统日志,完整记录数据访问、操作等信息,避免越权操作,并建立相关制度对违反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风险防控。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覆盖贷前贷中贷后的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提前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合作时,应坚持依法合规、自愿投保原则,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完善风险管控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坚持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同时,将各类创新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

(五)加大宣传力度。依托部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服务热线、“信用河南”网站、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和方式,对“信豫融”进行全方位宣传,提升企业和个人对“信豫融”的知晓度。加大对典型案例和突出成效的宣传,不断扩大“信豫融”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李沫霖  0371-69691532

    河南银保监局         李小龙  0371-69332641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0371-69089167

    “信豫融”平台技术服务  王晓丹  0371-55001506

 

 

 

 

    河南省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银行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监管局                郑州中心支行

2019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