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增补“十三五”农林生物质发电规划布局项目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新能源〔2019〕811号 主办单位:新能源处
索引号:10010-0100-2019-00003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失效时间:
关于增补“十三五”农林生物质发电规划布局项目的通知
豫发改新能源〔2019〕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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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增补“十三五”农林生物质发电
规划布局项目的通知
安阳市、新乡市、南阳市发展改革委:
为推进我省生物质清洁供暖(供热)工作,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修订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23号)相关要求,经评估,现将增补的“十三五”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布局下达如下:
殷都区(安阳京源)、卫辉市、南召县。
本计划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应在有效期内按规划的规模核准。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