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3号教学实训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社会〔2020〕16号 主办单位:社会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3号教学实训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社会〔2020〕16号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3号教学实训楼
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
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扩建三号教学楼的函》(豫供函〔2019〕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完善教学实训设施,同意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扩建3号教学实训楼项目(2019-410702-83-02-065028)。
项目单位为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乡市红旗区化工路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校园内。
三、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你校实际,扩建3号教学实训楼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500万元。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国用(2002)字第010046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年1月10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3号教学实训楼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4.08 | |||||||
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0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67.53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74.2 | |||||
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7.1 | |||||
设 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 他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重要材料及设备含在建筑安装工程中。
2020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