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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3号教学实训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社会〔2020〕16号 主办单位:社会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3号教学实训楼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社会〔2020〕16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3号教学实训楼

项目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扩建三号教学楼的函》(豫供函20199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完善教学实训设施,同意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扩建3号教学实训楼项目2019-410702-83-02-065028)。

项目单位为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乡市红旗区化工路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校园内

三、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你校实际,扩建3号教学实训楼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500万元。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国用(2002)字第010046)。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110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3号教学实训楼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4.08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20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367.53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74.2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7.1

设 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重要材料及设备含在建筑安装工程中。

 

 

 

 

 

                                             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