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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调剂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投资〔2020〕12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调剂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投资〔2020〕12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调剂使用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三门峡市、南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部分省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调剂使用问题的函要求,结合你们上报投资建议计划情况,现将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调剂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计划下达

本次下达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3项,下达调剂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426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项目实施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和计划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确保202011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县发改部门要会同同级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和在线监测。我委将加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力度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你们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报送。我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程调剂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三门峡市、南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调剂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