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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社会〔2020〕49号 主办单位:社会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2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社会〔2020〕49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扩建工程项目

核准的批复

 

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核准我局所属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扩建工程项目的函》(豫粮函[2019]1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完善教学实训设施,同意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扩建工程2019-410703-83-02-070955)。

项目单位为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新乡市卫滨区劳动街和文岩路西北,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现校区北侧

三、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你校实际,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03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6190平方米,实训楼1411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校园基础设施

四、工程总投资估算6606万元(含土地费用1200万元)

五、招标方案:依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豫国土资函[2017]84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10700201900013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121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投资

估算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20.34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72.34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4560.42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72.34

设 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重要材料及设备含在建筑安装工程中。

 

 

 

 

 

                                             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