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2019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名单共列项目910个,总投资3.1万亿元,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7939亿元,涵盖了产业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民生和社会事业六大领域,其中计划竣工项目149个、续建项目433个、计划新开工项目317个、前期项目11个。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项目数量和年度投资目标分别为(不含跨域项目和打捆项目):郑州市262个、2822亿元,开封市17个、148亿元,洛阳市75个、502亿元,平顶山市38个、285亿元,安阳市29个、118亿元,鹤壁市21个、97亿元,新乡市40个、206亿元,焦作市24个、107亿元,濮阳市37个、227亿元,许昌市48个、434亿元,漯河市23个、111亿元,三门峡市16个、85亿元,南阳市24个、130亿元,商丘市26个、261亿元,信阳市12个、40亿元,周口市45个、267亿元,驻马店市58个、544亿元,济源市16个、106亿元;巩义市13个、76亿元,兰考县2个、13亿元,汝州市3个、30亿元,滑县1个、6亿元,长垣县6个、38亿元,邓州市4个、15亿元,永城市6个、35亿元,固始县4个、10亿元,鹿邑县6个、19亿元,新蔡县3个、8亿元。
这批重点项目事关全省和区域、行业发展大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把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作为扩大有效投资、补齐发展短板、转换增长动能的关键举措,作为推进“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实现更加出彩的重要抓手,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3号)等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行业主管单位,要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对标年度建设目标抓好建设责任细化分解和督促落实;要深入落实领导分包推进重点项目制度,确保每一个省重点项目都有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分包推进,形成具体推进方案;要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帮助项目单位化解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切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的要求,在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大胆尝试,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多评合一”等措施,不断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效率,为项目加快实施创造条件。各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要素资源保障单位,要按照“有限资源保重点”的理念,主动对接项目需求,努力把有限的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向省重点项目倾斜、集聚,为项目加快建设提供强力支持。
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手续,自觉接受行政监督,科学加强项目管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加快建设、如期建成,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要按照有关规定,每月25日前,通过河南省重点项目信息月报系统,及时准确地填报项目建设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进度和存在问题,为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加强协调调度提供可靠参考。
附件:2019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