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新能源〔2020〕245号 主办单位:新能源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7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豫发改新能源〔2020〕245号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发改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对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优化存量项目建设
近年来,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实现跨越式发展,新增并网规模连创新高,有力支撑了我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大气污染防治,但也出现了列入年度开发方案项目进度滞后、已并网项目利用小时数低等问题,在消纳约束趋紧、项目利用水平考核趋严的形势下,既影响了我省新增项目空间,也是对电网、土地等公共资源的挤占和浪费。我委将会同省电力公司对存量项目进一步梳理分类,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在履行安全规范的基础上,按期推进建设并达到设计要求;不具备继续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处置或清理。新能源项目建设季度通报将公布各地存量项目并网率,实行新增项目与存量项目挂钩,对存量项目并网率低的区域,暂停各类新能源增量项目。
二、平价风电项目
(一)优先支持已列入以前年度开发方案的存量风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优先支持配置储能的新增平价项目。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能源主管部门将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整理汇总,填写附表2,于4月20日前正式报送我委:
1.项目应完成一年测风,选址须符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军事、文物等部门的政策要求。具体支持性文件,由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新能源项目建设要求提出并负责审核,避免项目出现颠覆性因素。
2.项目业主须取得省电力公司出具的电力消纳意见。
(三)已列入2019年度建设计划的平价风电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核准并开工建设,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方案予以取消。需要调整的项目,于4月20日前一并报送调整建议。
三、平价光伏发电项目
(一)优先支持已建成并网、未取得国家建设规模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二)新建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应为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项目,须提供项目备案文件、固定建筑物产权证明、租赁协议(项目业主与屋顶产权人一致的无须提供租赁协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能源主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整理汇总,填写附表3,于4月20日前正式报送我委,由省电力公司统一出具消纳意见。
(三)已列入2019年度建设计划的平价光伏发电项目须于2020年底前建成并网,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方案予以取消。需要调整的项目,于4月20日前一并报送调整建议。
四、有序组织光伏发电竞价项目建设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2020年度竞价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须为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含申报前本年度已开工和已并网项目),申报时需提供项目备案文件、固定建筑物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文件。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正式报送我委,由我委商省电力公司统一出具电力消纳意见。其余有关事项参照《河南省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实行,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五、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平价、竞价项目建设条件,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关收费方面予以支持,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捆绑条件,加大企业非技术成本。组织项目业主单位按月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核准(备案)、开工、在建、并网等项目信息。电网企业要优先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确保项目全额消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我委。对出现违规行为、政策落实不力的,我委将配合能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
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
2.XX市(县)2020年拟建平价风电项目表
3.XX市(县)2020年拟建平价光伏发电项目表
2020年4月7日
附件2
XX市(县)2020年拟建平价风电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建设地点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是否存在颠覆性因素 | 是否取得省电力公司消纳意见 | 项目类型(A/B/C) | 是否配套建设储能设施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项目类型:A.本年度新增项目;B.自愿转平价项目;C.2019年度需要调整的平
价项目。
附件3
XX市(县)2020年拟建平价光伏发电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建设地点(注明屋顶或地面)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项目类型(A/B/C)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项目类型:A.本年度新增项目;B.自愿转平价项目;C.2019年度需要调整的
平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