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委发公文

公开事项名称:关于下达以工代赈2020年第一批省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投资〔2020〕446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2020年第一批省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投资〔2020〕446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以工代赈2020年第一批省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以工代赈2020年第一批省基建投资计划随文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聚焦本市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本批计划共下达省基建资金8000万元,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化投资计划下达流程,缩短工作周期,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投资计划,并指导督促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收文后1个月内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备案。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省级统筹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明确监管内容,建立健全自查、抽查和专项稽查制度,切实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及拨付监管。严格按照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竣工验收,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加强计划执行情况调度,在计划分解下达后的每月5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各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无法就业的贫困群众和搬迁群众,着力组织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市级要适时对县市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要严格执行四制等建设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于个别确需变更或调整的项目,应按程序报批。

五、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 (发改办振兴202032)要求,在充分尊重贫困县自主权的基础上围绕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贫困县以以工代赈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因地制宜确定适合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并纳入县级年度资金整合方案,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20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