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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下达河南省教育项目2020年省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投资〔2020〕445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河南省教育项目2020年省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投资〔2020〕445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河南省教育项目2020年省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教育厅,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教育项目2020年省基建投资计划随文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下达

本批计划共下达建设项目235项,下达投资21995万元,其中:省基建投资9997.5万元,省财政专项11997.5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化投资计划下达流程,缩短工作周期,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投资计划。

二、项目实施

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省级统筹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于新开工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对于续建项目,要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尽可能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省基建资金。

项目监管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省基建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检查和监督问责。对投资计划下达当年8月底前仍不能开工建设或因进度缓慢造成资金沉淀的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及时报告情况和原因,省发展改革委视情况提出投资调整意见,报省政府同意后,下达调整计划。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采取措施核减、收回或者停止下达省基建资金计划,暂停申报省基建资金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组织项目单位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根据项目批复、年度投资计划等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概算,确保实现项目批复要求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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