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东花坛院区手术部供应室等医技科室扩建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社会〔2020〕549号 主办单位:社会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东花坛院区手术部供应室等医技科室扩建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社会〔2020〕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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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东花坛院区手术部供应室等医技科室扩建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省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转送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东花坛院区手术部供应室等医技科室扩建项目申请报告的函》(豫卫规划〔2019〕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为改善医院设施条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同意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实施东花坛院区手术部供应室等医技科室扩建项目(2020-410304-84-01-006135)。
项目单位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东花坛院区院内内。
三、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结合该院实际,项目总建筑面积5740平方米,包括扩建手术部、中心供应室、医技用房等。
四、项目总投资2959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解决,不得举债建设。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施工等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附件为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东花坛院区的规划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洛市国用〔2002〕第1-0011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项目单位要根据评估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内容,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年7月10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东花坛院区手术部供应室等医技科室扩建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设计 | 核准 | 57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2553 | |||||
监理 | 核准 | 17 | |||||||
勘探 | 核准 | 6 | |||||||
其他费用 | 核准 | 326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其他费用为:建设单位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前期工作咨询费、预备费等。 | |||||||||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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