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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新建铁路沈丘港口物流园专用线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基础〔2020〕864号 主办单位:基础设施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0-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4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新建铁路沈丘港口物流园专用线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0〕864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建铁路沈丘港口物流园专用线一期

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周口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的《关于申请新建铁路沈丘港口物流园专用线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周发改基础〔20204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满足沈丘港口物流园及安钢周口钢铁有限公司对外运输需求,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新建铁路沈丘港口物流园专用线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019-411624-53-01-064077)。

项目法人为沈丘县豫东港口物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自漯阜铁路沈丘站引出,与漯阜铁路并行向东南方向延伸2.5公里,经安钢周口钢铁有限公司设物流园站和安钢装卸场,线路正线全长3.32公里。改建沈丘站既有到发线并新增到发线1条、预留到发线1条,有效长为1050米系列;设安全线1条(有效长50米)。新建物流园站设到发线4条(含正线1条),预留到发线3条、调车线2条,有效长1050米系列;设牵出线1条(有效长550米),边修线1条(有效长80米),机待线1条(有效长45米)。新建安钢装卸场设2套翻车机系统,5条装卸线(有效长1050米系列),预留同等规模装卸条件。

(二)主要技术标准。单线,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400米,限制坡度为4‰,沈丘站至物流园站至安钢煤炭卸车线采用电力牵引,物流园站至钢材装车线采用内燃牵引,电力机车类型为HXD系列,牵引质量为6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采用1050米系列,自动站间闭塞,设计轴重25吨。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003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资本金以外资金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四、下阶段工作

(一)抓紧签订接轨合同以及与沿线公路和电力线路等交叉跨越协议。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三)进一步落实项目资本金拓宽融资渠道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能力的招标代理结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沈用字第411624202000001号)、武汉铁路局工程设计鉴定委员会《关于沈丘县豫东港口物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武铁鉴〔2019153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0114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铁路沈丘港口物流园专用线一期工程

分项

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材料及重要设备采购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选取有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20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