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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企业,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申报启动,
来看看符合条件吗?

时间:2020-11-27 17:05 来源:大河网

  教学寓于实践中,才能培养更多“能工巧匠”。11月27日,记者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组织我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我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此举旨在进一步发掘我省优质企业资源,同时激发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不仅要抓“生产”,还要管“学习”。

  ○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范围包含啥?

  根据相关要求,需在河南省内注册经营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河南省内纳税的企业。

  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的优质企业,现代农业、高端装备、绿色食品、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5G、新材料及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旅游、中医诊疗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

  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

  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申报企业要符合啥条件?

  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管理等要素,依法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高等教育,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并至少具备通知列出的两个条件。

  ○申报程序怎么走?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列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并向社会公布。

  企业应在入库后2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报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备案。企业入库建设培育至少1年后,达到国家认证标准的按程序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啥好政策?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的建设培育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按财政部相关通知规定,享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政策。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在项目审批、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对建设培育企业给予便利支持。

  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