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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附图解)

时间:2021-01-27 16:18 来源:综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宏网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有着重要意义。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内容?今天上午,《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举行,重点围绕《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发挥的作用,解决的难题以及如何贯彻落实进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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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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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处处长房震主持会议

     省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建设处处长房震主持座谈会,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中宏网河南负责同志;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物资集团公司有关负责同志;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郑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郑州润嘉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双凤鞋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此次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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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张瑞花提到,建议在加强平等保护上持续发力,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并且,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企冤错案件。张瑞花还提到,要推行柔性执法,把谦抑、审慎、善意的执法司法理念贯穿到案件办理全过程,牵头制定《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及执法司法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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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马献钊建议,以《条例》为母法,进一步制定修订相关配套子法,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强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重点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破除垄断和壁垒,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竞争。另外,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工作予以谋划、安排、部署。建议在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增设一个内设机构——破产事务协调处(科),专司企业破产处置过程中与人民法院破产审判部门的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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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向来是市场监管工作的“主战场”,根据《条例》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陈凯提到,下一步,将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宽进严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具体来说,加强监管执法,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防范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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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红亚结合河南能源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条例》的贯彻实施过程提出建议,贯彻实施《条例》要坚持平等化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主动为企业解难纾困。希望政务环境能够更加便利、法治环境更加公平、投资贸易环境更加开放、创新环境更加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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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革部部长陈金伟就《条例》贯彻实施提出建议,抓紧制定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办法措施,细化内容。比如,提高政务服务,建立一体化的互联互通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保障《条例》在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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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陈铁民结合目前郑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的客户反馈,提出,强化诉求办理,确保“最后一米”服务到位,特别是企业受疫情影响,现金流短缺,融资难、融资贵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条例》提出加强中小企业融资力度,能够落实到实处才是对中小企业最大的支持。另外,要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并建立损害营商环境案件联动追责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