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宁陵至沈丘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基础〔2021〕107号 主办单位:基础设施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1-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宁陵至沈丘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1〕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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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宁陵至沈丘段
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商丘市、周口市、鹿邑县发展改革委:
《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陵至沈丘段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商发改〔2020〕133号、周发改基础〔2020〕376号、鹿发改〔2020〕104号)收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宁陵至沈丘段商丘境、周口境、鹿邑境项目法人分别变更为中铁濮新(商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中铁濮新(周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铁濮新(鹿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9.83%、78.99%、1%、0.01%、2.2%、3.5%、1.8%、1%、1.5%、0.15%、0.02%共同组建。
特此批复。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