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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豫营商办〔2021〕2号 主办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1-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7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营商办〔2021〕2号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已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7日


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推进县域营商环境评价试点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质量,统筹推进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对标世行国家指标体系,构建完善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突出考核政府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全面梳理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精准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提升对策,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建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河南的新标识、区域竞争的新优势

(二)工作目标

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机制,实现指标体系科学、目标导向明确、评价标准统一、操作方便易行,助推营商环境改革步伐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吸引一批高质量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

(三)工作原则

对标一流,突出特色。学习借鉴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健全具有河南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国际通用的统计方法,对标对表一流指标,实现与国际国内先进可比。

科学系统,客观公正。规范评价标准、评价办法,确保评价指标科学、指标口径一致、国内国际可比、深化改革协同、数据来源多元,实现数据真实准确、评价结果科学公正权威,真正达到“以评促改”目标。

标杆引领,以评促优。在评价中及时梳理总结地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挖掘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的首创经验和典型做法,总结提炼形成标杆示范,复制推广更多创新举措,带动各地区、各部门对标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指标体系的构建重点突出与营商环境相关的领域,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专项评价。在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同时,推动在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城市治理等方面实现突破。

二、评价对象

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重点针对市级、县级评价主体。

(一)市级评价对象包括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县级评价对象包括全省53个市辖区,104个县级区划(包括21个县级市、83个县)以及22个国家级自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功能区。

三、指标体系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评价指标体系,吸纳世界银行基于“企业全生命周期流程”,从“办事效率”和“监管质量”两个角度开展评价的逻辑,延续国家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流程、反映城市的投资吸引能力、体现城市监管与服务质量”三个维度开展评价的体系,紧紧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目标,根据事权不同,分别设计形成市、县(市、区)、国家级功能区等3套评价指标体系。

(一)市级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上下可对接、前后可对比的原则,既注重与国家的对接,又突出河南省地方特色,保持指标体系的统一性和数据应用的稳定性。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市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2019年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增加相应指标。

(二)县(市、区)评价指标体系。在市级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县(市、区)工作实际,删减事权不在县(市、区)的指标,重点突出政务服务、法治化等方面,构建完成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三)国家级功能区评价指标体系。在县级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各功能区实际,对功能区没有相应事权的指标予以删减,突出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原则,构建完成国家级功能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四、评价方法

参照世界银行和国家评价方法,采用国际通用的统计方法,测算参评城市各项指标的得分和营商环境排名。同时,强调企业主观感受的重要地位,对企业满意度进行测算,结果按照30%权重纳入每项指标最终得分。主要通过企业和部门系统填报、企业访谈、大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采集数据,注重佐证材料和数据可核验。

(一)评价数据来源多渠道。采用多种渠道收集调查数据并相互补充的方式,通过企业填报的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获得感、感受度和实际诉求;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系统填报的数据采集,并从政府的行政信息系统业务记录中获取调查样本企业的业务流程数据;从公开出版的经济社会统计年鉴中获取权威统计数据;从电子政务系统、政府网站和其他门户网站,采集河南省各地营商环境相关大数据。同时,提高部分疑难复杂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二)评价数据真实可核验。注重数据交叉验证,对数据填报全程监控、留痕追溯;建立数据核验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利用评价系统进行国内外多维度对比分析,确保数据口径一致可比,准确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五、评价工作机制

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形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地各部门协同配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的评价工作机制。

(一)评价团队选择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评价团队和核验团队,开展全域营商环境评价,强化数据核验,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公正权威

1.第三方评价团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专业评价团队,主要负责指标体系设计、问卷设计、评价培训,开展市、县(市、区)、功能区评价数据采集,根据评估和核验结果,形成河南省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2.数据核验团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第三方专业核验团队,通过企业访谈与暗访调研相结合、交叉验证与第三方核验相印证,采用区块链技术,通过自动数据比对与溯源复核、逻辑关系智慧诊断,对评价数据进行收集和核验比对,确保评价数据真实客观,评价结果实事求是,形成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数据核验报告。

(二)评价结果运用

1.公开发布。评价结果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

2.实施奖惩。把评价成果纳入市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强化运用,全面实施“三挂钩”奖惩政策。

3.以评促改。根据评价结果,全面梳理评价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提升行动对个性问题及时反馈各地加以整改,对共性问题协同省级部门提出优化建议,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每年进行政策升级。

    4.以评促优。通过评估,认真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实践,形成年度“全省营商环境优秀典型案例”以复制推广,引导更多的地区对标先进,深化改革。

六、组织保障

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协调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同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评价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高质量完成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经费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