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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
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1-02-26 00:00 来源: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

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1〕122号


郑州市、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发改基础〔202181发改基础〔2021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加强中原城市群与京津冀、长江中游城市群及黄河左右两岸联系,提升郑州都市圈辐射带动能力,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代码:2019-410122-48-02-025300。项目拟采用BOT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郑州市、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待项目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我委将依规变更项目法人。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新乡市原阳县太平镇乡虎张村西北,设梁寨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兰原高速封丘至原阳段相交向南在陡门乡东上跨黄河至黄河南岸设雁鸣湖互通式立交,与省道S312相交;项目终点位于雁鸣湖镇东,设枢纽互通式立交,与连霍高速相交顺接安罗高速郑州机场至周口西华段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全长约21.7公里其中郑州境长约12公里,新乡境长约9.7公里。全线设黄河特大桥115224采用主跨520米双边箱组合梁方案大桥1座;互通式立交3座,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2座;开放式服务区1处,监控通讯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交通应急中心1处,大桥管理所1处。

项目采用双向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42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9.9亿元,项目资本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自然资办函20191997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选址意见的函》(自然资函2019583)。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项目实施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依法择优确定项目社会投资方。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225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已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该项目为BOT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郑州市、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待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单位后,按照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履行招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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