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
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
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1〕122号
郑州市、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郑发改基础〔2021〕81号、新发改基础〔2021〕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加强中原城市群与京津冀、长江中游城市群及黄河左右两岸联系,提升郑州都市圈辐射带动能力,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代码:2019-410122-48-02-025300)。项目拟采用BOT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郑州市、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待项目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我委将依规变更项目法人。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新乡市原阳县太平镇乡虎张村西北,设梁寨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兰原高速封丘至原阳段相交;向南在陡门乡东上跨黄河;至黄河南岸设雁鸣湖互通式立交,与省道S312相交;项目终点位于雁鸣湖镇东,设枢纽互通式立交,与连霍高速相交,顺接安罗高速郑州机场至周口西华段。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全长约21.7公里,其中郑州境长约12公里,新乡境长约9.7公里。全线设黄河特大桥1座、15224米,采用主跨520米双边箱组合梁方案;大桥1座;互通式立交3座,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2座;开放式服务区1处,监控通讯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交通应急中心1处,大桥管理所1处。
项目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42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9.9亿元,项目资本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自然资办函〔2019〕1997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项目选址意见的函》(豫自然资函〔2019〕583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实施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依法择优确定项目社会投资方。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2月25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 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已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该项目为BOT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郑州市、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待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单位后,按照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履行招标程序。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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