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关于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基础〔2021〕139号 主办单位:基础设施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1-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3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1〕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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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许发改基础〔2021〕15号、漯发改基础〔2021〕20号、信发改基础〔2021〕16号、驻发改交通〔2021〕20号)收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许昌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变更为河南许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地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仕威股权投资中心、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9.83%、0.65%、0.55%、0.15%、0.15%、0.15%、88.35%、0.15%、0.02%共同组建。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