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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基础〔2021〕422号 主办单位:基础设施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1-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2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1〕422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

(兰原高速)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呈报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安发改基础〔2021133号、鹤发改基础〔2021102号、新发改基础〔2021121号)收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将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法人变更为河南省京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1%、10.3%、9.66%、15.05%、13.99%共同组建。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