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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
法人变更的批复

时间:2021-06-02 00:00 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

(兰原高速)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1〕422号


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呈报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安发改基础〔2021133号、鹤发改基础〔2021102号、新发改基础〔2021121号)收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将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项目法人变更为河南省京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1%10.3%9.66%15.05%13.99%共同组建。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