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重点项目灾后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15:08 投稿单位: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近期,我省遭遇极端强降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特别是罕见的城市内涝,导致部分重点项目遭受水毁、浸泡,项目建设造成严重影响。随着洪水的退去,我省部分重点项目进入灾后重建、恢复阶段,为确保重点项目工程质量,按照省委、省政府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省重点项目灾后质量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有关方面要坚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各方责任,组织具有资质的专业力量,对所属2021年省重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隐患排查、安全评估,并出具检测鉴定意见,对隐患排查、工期影响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并及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的检测把关,确保重点项目工程质量。

二是要突出重点。各有关方面要加强对人流密集的地下工程(城市地铁、隧道、地下空间等)、房屋(医院、学校、人才公寓、厂房等)等在建省重点项目,特别是遭受洪水浸泡的基础结构、水电系统等隐蔽工程的隐患排查;对重点交通项目桥梁、隧道、涵洞、路基等水毁积水路段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要立查立改。各有关方面要针对排查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专人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该加固的加固,该返工的返工,该重建的重建。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护措施,严防质量问题、严防次生灾害、严防安全事故。请各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于汛期结束后反馈省重点项目办。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