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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89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6-18 00:00 来源:

对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

1240897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河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大数据产业发展背景下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我委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为健康有序推进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去年以来,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实施了《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组织开展了郑州等8个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统筹推动各地搭建统一的中枢平台建设智慧社区、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智慧安防等智慧化应用场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郑州市生态宜居、驻马店市惠民服务被国家评为新型智慧城市典型优秀案例。郑州市城市大脑中118个应用场景全面上线运行焦作市依托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智慧养老创新应用,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开发的全省公益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平台中原智充手机APP已上线运行,实现了快速找桩、智能筛选、一键导航、扫码充电、实时充电监测等功能。

结合贵委建议,我委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统筹推进。推动各地按照《意见》要求,以省辖市为主体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规划建设,搭建市级统一的中枢平台,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网络安全体系,开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领域智能化创新应用。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需求依托市级统一的中枢平台开展特色智慧应用,实现建设模式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转变。二是强化示范引领。重点8个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开展示范创建,组织召开推进遴选一批优秀应用场景案例推广各地在探索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三是建设智慧社区。支持各结合实际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构建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推广智慧养老、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能配送等应用,实现服务和治理能力下沉社区分批开展省级智慧社区试点建设,鼓励市、县(区)结合实际建设智慧社区(村居)。

感谢贵委对我省智慧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