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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节能宣传月的通知

文号:豫节能办〔2021〕7号 主办单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1-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节能宣传月的通知

豫节能办〔2021〕7号

河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节能宣传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节能降碳浓厚氛围,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157)和《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要求,定于823-923组织开展省节能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节能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二、节能宣传月期间,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宣传主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节能降碳知识,营造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

三、各部门、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部门、本地区宣传活动,线下活动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护,减少人员聚集。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四、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节能宣传月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9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附件2021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宣传重点

    

 

 

                  2021820



2021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宣传重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