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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消费处党支部完成《民法典》集体学习

时间:2021-08-30 17:34 来源:就业消费处

  8月30日上午,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党支部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至第一千二百六十条,并交流学习体会。至此,历时十三个月,顺利完成了《民法典》集体学习。


就业消费处党支部完成《民法典》集体学习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2020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就业消费处党支部完成《民法典》集体学习


  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党支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从2020年7月20日起,按照中央宣传部等八部门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学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开始,坚持每星期一上午集体学习《民法典》。面对条文浩瀚、包罗万象的法律巨典,大家作为法律专业的“门外汉”,坚守处里的工作理念“碎步稳进”“久久为功”,克服恐惧心理,不畏难,不急躁,充满信心,迫切期待能够较好地掌握运用《民法典》。

  在《民法典》学习过程中,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党支部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党史学习中汲取的精神力量自我鞭策、相互鼓励,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的气慨,以“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的恒心毅力,坚持“蚂蚁啃骨头”,持之以恒。学习过程中,努力做到“六个结合”,先学与领学相结合,自学与共学相结合,条文与道理相结合,规范与案例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使枯燥的法条学习变得趣味横生,大家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收获越来越多。领学的同志坚持先学一步,努力准确理解民法规范,准备好帮助大家正确理解民法规范的事例、案例,以通俗的语言解释法律条文的含义、法律条文背后的社会关系和民法原理,进一步帮助大家把民法规范、民法原理和生活工作、社会发展联系起来,和做人做事联系起来,和干事创业联系起来,和做优秀共产党员、合格公务员联系起来,并努力从《民法典》中领悟工作方法、生活方式,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在集体学习结束后的交流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处处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是全体公民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同志们认为,通过学习,不但认识到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还认识到了自己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的行为界限,进一步弄懂了在具体生活中怎样处理好民事关系,怎样解决好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个人私有财产保护等问题,懂得了把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功能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个人信息范围是更加全面、严谨、细微地保护个人信息。李忠乾同志说,“学习《民法典》,既能保护好自己,也能保护好别人,我会经常学习这部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