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1〕824号
平顶山市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区域路网,构建平顶山市环城高速,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项目代码:2102-410000-04-01-113546)。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平顶山市叶县廉村镇常宋庄北,设常宋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宁洛高速、许广高速相交。线路向西南,在高柳村北设叶县南开放式服务区,与Y004相交。在布场村西上跨灰河后,在庙杨村北改建兰南高速叶县互通为田庄复合互通式立交,与兰南高速、S232相交。继续向西先后上跨在建的G234、平舞铁路、老G234;在田庄乡北折向西北,在孙庄村北设叶县南互通式立交,与平叶快速路相交。在武营村南设任店互通式立交,与S241相交。在郭营村北出叶县境,进入鲁山县境。在张官营镇孙庄村北设置张官营互通式立交,与Y002相交;继续向西至白庙村西南,设白庙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在建焦唐高速公路相交;在刘庄村南设鲁山南开放式服务区,与Y014相交;继续向西于贺塘村北下穿郑万高铁、上跨澎河;向西偏北,于商峪村东北上跨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在甘树庄北设鲁山机场互通式立交,与S233相交;于瀼河乡邓寨村北上跨焦柳铁路;于平高城村北上跨瀼河,项目终点位于尹村西南,设尹村枢纽互通式立交与郑栾高速公路相交。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项目全长约67.5公里。其中,叶县境29公里,鲁山县境38.5公里。全线设特大桥1座,大桥12座。互通式立交8座,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4座;开放式服务区2处,监控通讯分中心1处、路段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四、项目法人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7.5亿元。项目资本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拟采用BOT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为河南省叶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1%、0.5%、22.95%、25.55%组建。
五、同意河南省叶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豫自然资函〔2021〕483号)、《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平自然资用字第410400202100006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河南省叶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9月30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 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已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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