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提醒

时间:2021-10-19 09:00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10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通报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其活动轨迹涉及甘肃张掖和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西安等旅游城市,为严防疫情输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主动报告行程。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旅居史,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旅居史的来(返)焦人员,或者与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和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的来(返)焦人员,需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云南德宏州、陕西西安等近期有本土病例的城市旅行或出差;确需前往的,出发和返焦前均应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焦后建议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并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减少扎堆聚集。减少非必要聚会聚集,减少人群聚集活动和密闭场所逗留时间,规范佩戴口罩;出入医疗机构、车站、商场、宾馆、电影院、景区等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测体温、扫码验码、一米线等防疫规定。

  四、做好健康监测。进入秋冬季,新冠肺炎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存在叠加流行的风险,广大市民要做好自我及家庭成员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向医生如实告知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五、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新冠肺炎防控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群众,及早就近接种疫苗。

  六、强化防控责任。个人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