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委发公文

公开事项名称:关于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文号:豫发改基础〔2021〕900号 主办单位:基础设施发展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1-00001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1〕900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

核准的批复

 

许昌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发改基础〔2021180)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构建许昌市环城高速,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郑州都市圈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代码:2020-411003-48-01-036708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鄢陵县彭店镇谢坊村南,设谢坊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兰南高速相交。向西沿S319南侧布线。在府里庄东南设置花都服务区。到左场村西南,设石象互通式立交与G107相交。经朱庄村南下穿郑阜高铁,在陆营东设置陆营枢纽互通式立交,上跨京港澳高速。向西先后下穿京广高铁、郑许市域铁路,上跨清潩河,在长葛钢材市场北侧设置文峰互通式立交,与文峰北路相交。向西上跨京广铁路,于坡胡镇东南设置坡胡互通式立交,与后榆路相交。在东刘村东北下穿郑万高铁,在长葛西互通南侧、西刘村北侧设置西刘枢纽互通式立交,上跨郑栾高速,向西经窑口村南上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项目设计终点位于瓮厢村北,设置古城互通式立交,与S103相交;项目实施古城互通式立交一期工程。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路线设计里程约55公里,建设里程约53.5公里。全线设高架桥2座、特大桥1座。设互通式立交7座,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3座。开放式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

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5.3亿元,由项目法人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拟采用BOT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许昌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为河南省许魏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1%16.64%16.52%15.84%组建

五、同意河南省许魏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727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11000202100007)。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河南省许魏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10月28日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有相应能力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已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