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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专项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号:豫节能办〔2021〕10号 主办单位:河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

索引号: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24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专项考核结果的通报

豫节能办〔2021〕10号

关于“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专项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工作安排,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开展了“十三五”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郑州市、洛阳市、鹤壁市、新乡市、濮阳市、三门峡市、信阳市、驻马店市8个省辖市和兰考县、邓州市、永城市3个省直管县(市)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开封市、许昌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漯河市、南阳市、商丘市、周口市8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巩义市、汝州市、滑县、鹿邑县、新蔡县、固始县、长垣市7个省直管县(市)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焦作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郑州市、洛阳市、鹤壁市、新乡市、濮阳市、三门峡市、信阳市、驻马店市8个省辖市和兰考县、邓州市、永城市3个省直管县(市)予以通报表扬。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坚决践行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完善政策机制,压实目标责任,加强节能全过程管理,统筹做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节能降耗工作,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