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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按照企业办成一件事的标准全面梳理审批事项

时间:2021-11-26 21:49 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11月26日上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雄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土城的提问,回答我省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升项目审批效能、推动项目加快落地的做法和举措。


发改委 何雄

何雄回答询问

  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

  何雄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事项一清单、在线办理一平台、审批时间一百天),重塑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行了“并联审批”“多评合一”“区域评估”“容缺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创新服务模式。从近两年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来看,全省营商环境稳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提升了4%;企业开办和获得水、电、气等6项指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成为优势指标。

  在谈到存在的问题时,何雄直言:“由于地方机构改革后,有些部门之间职责边界不清,相互之间标准不统一,改革推进不平衡,导致有的地方审批办理时间长,还没有完全实现网上办、一次办。”

  针对此次执法检查和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突出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将按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企业办成一件事的标准全面梳理审批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统一送达的闭环式标准化服务流程;优化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打通各部门数据堵点,提升在线并联审批水平,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聚焦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攻坚,全面推行有诉即办、“标准地+承诺制”、交房即交证等改革,实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恶意逃废债、依法依规兑现承诺等专项行动。

  何雄表示,将扎实转变作风,努力塑造优化营商环境标杆示范机关,对标国内一流标准,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上狠下功夫,提升服务效能,助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锚定“两个确保”,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修复申请“一键办理”修复审核“三日办结”

  “检查中不少市场主体反映,有时因拖欠税款、发票不规范、罚款缴纳不及时等行为受到处罚,在纠错整改后发现仍被列入黑名单。”针对优化信用修复联动机制,避免失信“黑名单”被滥用问题,田土城委员进行了追问。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综合性法规。“过罚相适、保护权益”是条例一大亮点,对市场主体纳入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依法享有信用修复权及实施修复的部门机构责任义务等,条例进行了明确规定。

  何雄表示,围绕提升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便利度和透明度,省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完善“信用中国(河南)”网站“113”线上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即修复申请“一键办理”,修复流程“一图尽览”,修复审核“三日办结”。

  “信用修复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机制制度创新和系统工程,需要部门配合联动、步调一致、政策统一、协同修复。就目前来看,国家层面《信用法》尚未出台,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各部委对行业领域信用修复配套制度不完善、政策不衔接、规定不统一,尤其是省级层面也只有16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地方性信用法规。针对委员反映的问题,全国各地包括我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正是我们努力改进和提升的方向和重点。”何雄称。

  避免失信“黑名单”泛化滥用

  何雄表示,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信用河南”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信用修复,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规范认定,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一律不允许设列并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坚决避免失信“黑名单”泛化滥用;二是协同联动,重点加强与法院、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信用修复“三同步”,即修复申请同步受理,失信信息同步撤销,惩戒措施同步退出;三是优化服务,把完善信用修复作为发改系统“万人助万企”、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托“信用河南”APP开发上线信用修复小程序,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零跑腿、指尖办”;四是督导考核,将信用修复纳入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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