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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时间:2022-04-02 00:00 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豫发改基础〔2022〕256号


信阳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工程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信发改基础〔202251号)收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将沿大别山高速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法人变更为河南交投大别山明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0%、0.5%、0.5%、49%组建。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