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十大案例之十|破障碍 拓新路 变试点为亮点
探索城乡融合新模式的许昌实践
许昌市
推荐词:许昌市抢抓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重大机遇,聚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在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全面发力,改革试验任务稳步推进,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配套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初步形成了“1+6+16”的政策体系,基本搭建起了试验区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长葛市共建现代种业研发平台、深化“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的经验做法被国家发改委推广,顺利完成国家阶段性评估,城乡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正文
2019年12月,许昌市全域被确定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城市,承担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资产抵押担保产权权能等6项试验任务。近年来,许昌市把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积极推进改革,大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将城乡融合与城镇化发展、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相结合,创造性提出打造“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初步探索出城乡融合发展的“许昌路径”“许昌模式”。
一、改革背景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党的十九大作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从顶层设计着手,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搭建起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2019年12月,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许昌成为河南省唯一入选试验区名单的城市。至此,许昌承担起了“率先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经验”的改革重任。
二、改革做法
(一)紧盯战略全局,高位谋划推动。组建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市政府设立专门的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市委新一届领导班子将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作为许昌市未来5年发展的总体战略,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共同富裕“许昌模式”。推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
(二)紧扣关键环节,强化顶层设计。围绕试验区总体方案和6项改革试验任务,启动编制了16项配套政策,形成了“1+6+16”的政策体系,基本搭建起了试验区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按照总体谋划、分段推进的思路,印发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库,推进实施重大项目40个。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编制了具体实施方案,推动相关任务落实。
(三)紧抓创新引领,形成推进合力。以全省“万人助万企”活动为契机,创造性开展“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在“联乡帮村”活动中,市、县两级选派领导干部2737名,实现全市106个乡镇(街道)、2349个村(社区)全覆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全域城乡融合试验区的特点和重点,创造性提出了打造城乡融合示范片区,在各县(市、区)选定1-2个产业基础扎实、改革环境良好的区域,集合多项政策举措,打造一批能够充分展现城乡融合发展成效的大平台。将推进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创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73项改革纳入全市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一体推进。
(四)紧跟国家导向,破解要素难题。通过有效路径和程序争取上级改革授权,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试验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研究提出10项改革授权事项,各相关责任部门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进行汇报对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省直相关部门大力支持试验区建设,市政府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组织项目推介会,助力全市城乡融合发展。
三、改革成效
(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取得突破。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启动了68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150个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制订全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取得初步成果。搭建起全市统一的交易平台,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4宗568亩,成交额3.58亿元,实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打通了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新渠道。
(二)农村资产抵押担保产权权能逐步实现。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全面完成省级验收。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农村资产产权抵押担保的实现方式。截至2021年年底,长葛市已累计办理经营权抵押贷款451笔,累计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4.98亿元。长葛市深化“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的经验做法被国家发改委推广。以“整村授信”作为推动实现农村资产抵押担保产权权能的重要抓手,截至2021年底,全市农信系统已授信村870个,授信金额17.09亿元。
(三)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初见成效。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增至40人,科技特派员乡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2021年,全市农业类高新技术企业净增3家,达到14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涉农企业达32家。长葛市石象镇共建现代种业研发平台的做法被国家发改委在全国推广。
(四)城乡产业平台不断壮大。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全面启动全市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明确“8+1”规划布局。强化现代农业载体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达到10个,建成53个国家、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达到126家、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188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2家。禹州市聚焦打造城乡融合示范片区,合理利用传统村落资源,打造国际裸烧陶艺村、创客基地等示范片区。
(五)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提升。深化集团化办学,推进校长职级制、教师“县管校聘”等重点改革,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在全省率先普及学前教育、率先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4个县(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做实,1738个村卫生室完成产权公有化建设,公有化率达75.3%。积极推进普惠养老,全市73所农村敬老院发展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100所示范性农村幸福院,探索出“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相融合的“许昌模式”。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六)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置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推开。建安区、鄢陵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开工建设。启动燃气设施城乡融合建设行动,行政村燃气管网覆盖率56%。建安区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推进城乡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全市累计建成4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67个乡(镇)服务站、近千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