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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通知

文号:豫发改投资〔2022〕336号 主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处

索引号:10010-0100-2022-00009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2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投资〔2022〕336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省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276号)要求,进一步树牢项目为王理念,提升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质量,助力“三个一批”活动开展,加快推进补短板982”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项目建设,巩固当前稳中向好的投资态势,确保投资“开门红”“全年红”切实发挥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

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国家和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省十四五规划51项重大工程实施,突出产业升级、“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结合本领域、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管理系统模块),持之以恒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工作机制,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突出的市县加大支持力度,对工作不力市县予以通报批评。

二、着力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

建立健全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分头归集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及专项管理办法等要求,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提前谋划储备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并及时进行跟踪更新,形成项目等资金、滚动接续的良性循环,确保符合条件的储备项目达到上年本地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额度的两倍以上。要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办齐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做好当年及下一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各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申报通知要求,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和本地建设需要,从储备项目中选择符合投向要求、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合理编制投资计划,并完善地方建设资金落实等申报材料

三、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机制

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禁止类负面清单规定,常态化、高质量谋划储备具有一定收益且融资收益能够实现平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组织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储备项目合规性、成熟度和融资方案的审核把关,按季度梳理条件成熟项目,形成专项债券项目清单。项目清单经与财政部门协商一致并报本级政府同意后,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调度系统模块),逐级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项目投向领域、前期手续办理等情况,梳理提出本季度全省储备项目清单,当季末月下旬反馈各地各有关部门。待国家报送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下达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在各季度储备项目清单内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形成申报项目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按程序分别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通过后,在分配的专项债务限额内区分轻重缓急及时予以发行安排。对纳入全省储备项目清单的专项债券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项目单位抓紧完善前期工作、准备发行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材料评审,为专项债券资金发行做好准备,确保专项债券发行后能够及时投入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精简优化项目审批环节

按照科学论证、做实前期的原则,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储备项目评估论证,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全面落实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22,严禁擅自增审批事项、许可条件和受理材料,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将审批部门委托类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投资审批程序管理,明确评审范围、标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提升技术审查效率。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对于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可以视情况适当简化,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其中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点多面广的同类项目,可以合并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总投资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或已研究同意建设的项目,部分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可以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合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投资概算深度)进行审批。

五、积极创新审批服务模式

落实《河南省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235号),优化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流程,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等,多规合一”“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联审联批”“联合审验”“标准地等审批服务新模式,融合嵌入立项、报建等分阶段并联办理流程中,进一步压减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政府审批、公共服务等时间,充分发挥改革创新举措的集成叠加效应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根据《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54号)部署,完善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工作机制,以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对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承诺制,提升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办理效率,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指导各开发区要积极探索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对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区域评估,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实行“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

六、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做深做细做实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要求,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施,避免在前期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仓促上项目,造成项目无法实施、频繁调整、效益低下等问题。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6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有关规定,规范履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审批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各级政务大厅部门联合咨询辅导机制,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动加快办理项目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要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归集项目审批事项办理进展、办理结果等信息,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省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有序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继续发挥各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稳投资工作专班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服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月调度制度、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制度、核查制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做好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资源保障,推动各类重大项目抓住当前施工黄金季节,抢时间、抢进度,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并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于补短板982”工程项目,要细化节点目标,争取10月底前全面完成联审联批任务,6月底完成年度目标的50%以上,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计划投资。对于专项债券项目,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争取6月底前开工率达到50%以上,年底前开工率达到90%以上、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达到60%以上。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加强投资计划监管,争取6月底前开工率达到50%以上,年底前开工率达到90%以上、投资完成率达到50%以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稳投资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并将本地区、本部门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工作举措、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政策措施建议等,425日前反馈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