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为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牢固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不断促进重点项目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决定开展今年省重点项目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重点
拟调入项目须符合《关于选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重点办〔2021〕23号)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以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为主,且已纳入省重点项目储备库,续建项目不再选列。各地拟调入项目以制造业项目为主,制造业项目应占到拟调入项目的80%以上。拟调出项目须是确定今年无法实施的项目,且要说明具体原因。
二、报送方式
拟调入项目需通过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网“四库平台”遴选库系统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和程序请遵照《关于选报2022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重点办〔2021〕23号)的相关规定。拟调出项目需认真填写《2022年建议调出省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注明调出具体原因,不得更改表格样式,电子版请发到省重点项目办电子邮箱zdb903@163.com。纸质材料报送时,须出具便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便函应附《选报纳入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从遴选库系统导出)和《2022年建议调出省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对拟调出项目将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资源,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省重点项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瀚元 0371—69691222
附件:2022年建议调出省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2022年5月18日
附 件
2022年建议调出省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年度投资目标 |
1—5月 |
调出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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