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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纾困解难消费券发放活动公告

时间:2022-05-27 17:31 来源:漯河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提振消费,惠及人民群众,促进漯河市经济稳定增长,根据《漯河市进一步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漯政[2022]5号)要求,漯河市决定开展纾困解难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依托银联“云闪付”APP进行发放,共分两类:

  (一)立减抵扣类。用于零售领域。消费者购买百货、电器、家装建材或进行餐饮、住宿、加油消费时,符合满减标准的,立减抵扣。分六种面额: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和500元。满减标准为:满100元(含)减10元、满200元(含)减20元、满500元(含)减50元、满1000元(含)减100元、满2000元(含)减200元、满5000元(含)减500元。单笔消费只可享受一次满减。

  (二)电子红包类。用于汽车领域和住房领域。

  1.汽车领域。消费者购买7座及以下家用乘用新车,分三种面值发放电子红包:1000元、3000元和5000元。发放标准为:车价为5万元以下的,发放1000元;车价为5万元(含)以上、15万元以下的,发放3000元;车价为15万元(含)以上的,发放5000元。车价以购车发票金额为准。单笔消费只可享受一次红包。

  2.住房领域。消费者购买漯河市中心城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类公寓,纳入2016年12月19日前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楼盘项目的除外,2022年5月4日(含)前已网签过的房屋又退房再售时不纳入此次活动范围],发放5000元面值的电子红包。

  二、活动时间和发放数量

  (一)零售领域和汽车领域,消费券总金额为3300万元,共分三期发放,每期1100万元。其中,零售领域900万元、汽车领域200万元。

  第一期,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6月30日。

  第二期,活动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0月15日。

  第三期,活动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12月31日。

  每期零售领域10元券30万份、20元券12万份、50元券3万份、100元券1万份、200元券3000份、500元券1000份,共计46.4万份;汽车领域1000元券600份、3000元券300份、5000元券100份,共计1000份。

  (二)住房领域消费券活动为一期,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5日~7月4日。不设定发放数量,以消费者实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数量为准。

  三、活动范围和方式

  (一)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活动专区参与。提前下载银联“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银联银行卡。

  (二)漯河辖区内有本地实体门店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证照齐全、诚信经营。列入社会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企业可打开银联“云闪付”APP扫描下方二维码了解报名须知,完成在线报名,名单在银联“云闪付”APP实时公布。报名咨询电话:0371—61236936,0395—2117686。

  四、使用规则

  (一)零售领域立减抵扣类消费券,当期使用,先用先得,用完即止。每人每期10元、20元和50元可各使用4次,100元、200元和500元可各使用1次。交易显示金额为成交全额,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为满减抵扣之后的金额。

  (二)汽车领域电子红包,购车者每期活动时间内本地购车,最迟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本地牌照入户,登录银联“云闪付”APP上传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红包。上传资料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正反面)、银联交易小票、当期开具的购车发票、行车证(车辆照片及信息面)和银联卡,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资料上传必须在当期时间结束一周内完成。

  电子红包整个活动期间每人只可申请1份,按申请通过顺序,审核通过后发放,发完即止;不可提现,消费者进行再消费时抵扣现金使用,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住房领域电子红包,购房者于2022年5月5日(含)~7月4日(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登录银联“云闪付”APP上传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红包。上传资料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正反面)、银联交易小票、购房发票、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和银联卡。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

  电子红包不抵扣购房款,不可提现,消费者进行再消费时抵扣现金使用,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活动期间申领使用电子红包消费券后撤销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电子红包资金必须先全额退还。

  (四)消费者消费时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出示银联付款码完成交易,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查询消费券份额和实时余额。

  (五)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凡经发现,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395—317663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395—3105309。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395—5691150。

  漯河市商务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