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地即开工” ! 洛阳实施“放管服”改革推广项目建设“带方案供地”

发布时间:2022-06-29 08:54 投稿单位: 浏览次数:

6月27日,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洛阳市积极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供地”,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实现“拿地即开工”。

“带方案供地”是指对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含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投资平台公司等作为责任主体,在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发布前,组织同步编制拟出让用地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随后经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审图机构技术审查通过后,提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纳入土地出让方案,作为土地出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外发布,实施带方案供地。

 “带方案供地”由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自愿申请,适用于通过公开出让的以下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工业用地(含新型产业用地)、仓储用地、商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市重点地段和重要交通枢纽区域(轨道交通项目站点等)标志性项目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用地;公租房、安置房、人才公寓等公益性、政策性住房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