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六项超常举措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发布时间:2022-07-06 16:05 投稿单位: 浏览次数: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在既有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审批绿色通道等基础上,采取六项超常举措,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扩大告知承诺审批范围。将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及位于市级以上产业园区、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的相关工业项目,纳入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项目类别由原来36类增加至63类。

二是开展入园项目环评改革试点。根据各地申请,分批次在环境质量达标、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健全的开发区内开展入园项目审批改革,符合条件的编制报告书的项目降级为报告表,报告表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

三是实施打捆审批。对位于同一省辖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建设单位可编制一个环评文件,一并报批,单个项目不需再开展环评。

四是简化总量管理。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和保供煤矿项目,环评审批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

五是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对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对全省发展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工业项目,指派专人负责,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建设单位对照“三线一单”成果,帮助解决项目落地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保障环评文件从编制到报批的全过程管理。

六是畅通技术咨询渠道。推进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的应用,打通省市两级环评专家库,增强专家团队技术力量,对建设单位的咨询即收快办,及时予以回复或组织远程会诊,协助解决项目环评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