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第一批物流“豫军”企业的公示
时间:2022-08-02 10:39
来源:服务业办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物流“豫军”企业认定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22〕485号)要求,经地市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初步确定35个物流企业作为第一批物流“豫军”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2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联系电话:0371-6969193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