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项公开 > 建议提案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73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7-30 00:00 来源:

对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

125073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河南委员

感谢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省发展改革委是全省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经研究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1250734号提案作出如下答复: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新型监管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事前环节信用承诺机制初步建立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广主动公示型、审批告知型、容缺受理型等信用承诺制,依托全省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归集、管理信用承诺,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全流程监督践诺情况,形成信用核查、作出承诺、跟踪践诺、追究违诺的信用承诺闭环运行机制,推动相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减流程、提效率。目前,已累计归集各类信用承诺信息2500多万条,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全量查询公示。

二是事中环节分级分类监管有序开展参照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研究制定我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分主体类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已经完成全省250万家企业、1.4万个政府机关、9万个事业单位和11万个社会组织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实现评价结果每周更新,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依据。同时,税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等部门也相继出台各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和管理制度,为精准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撑。

三是事后环节失信惩戒措施规范有力。严格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修订完善我省清单,确保认定失信惩戒对象、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于法有据。推动全省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嵌入省直部门业务审批、市县政务服务等150个业务系统,累计实施信用核查4376万次,对17万个对象实施惩戒措施。健全信用修复联动机制,实现在线一键办理的同时,推动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加强修复结果共享,解决市场主体多头办理和公示撤销不同步等问题。目前,已完成信用修复4.6万条,异议处理400多条,受理业务咨询达3万余人次。

虽然我省在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已经建立了信用监管机制,信用监管理念已经逐步融入行业日常监管,但是在机制运行、覆盖范围、系统嵌入应用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短板。下一步,我委将更好地发挥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作用,以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为主线,加快推进信用河南建设,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完善“信用河南”建设顶层设计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推进信用河南建设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信用河南建设实施方案,健全信用河南建设工作专班运行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全面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围绕《条例》落实,在已经制定的《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工作指引(试行)》《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技术规范》等制度标准基础上,制定出台《河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河南省信用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惩戒、信用修复等关键环节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形成健全的“1+N”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坚持动态更新《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更大范围开放共享,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更高水平融合共用,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用信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要求,以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为枢纽,加快实现与全国平台互联互通,横向联通金融服务共享平台、普惠通平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等省级行业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各省辖市统筹建设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并接入省级平台,形成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体系,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运用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助力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规模。

优化完善各环节信用监管机制事前着力推广信用承诺和报告应用,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证明事项、评优评先中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在省级开发区探索推广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将因不履行公开承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并实施惩戒措施。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守法诚信教育。事中着力实施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更多行业监管部门将信用监管机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机制结合,综合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更加精准高效。事后着力开展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定《河南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依法依规严格履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程序,进一步优化压减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办理时限。

推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深化行业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在社会组织、劳动保障、生态环境服务、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道路运输、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保基金、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创建,建立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行业信用监管河南样板